北京,11月24日(新华网)-据马来西亚《世华日报》报道,当地时间1月28日,一艘载有约30名中国游客和当地船员的快艇在从马来西亚沙巴首府哥打基纳巴卢前往沙巴著名的海滩岛时沉没,四名中国游客遇难。海难案于11月23日恢复,证人表示不知道该船没有执照,否则不会安排23名中国游客上船。

事故快艇数据图。

控方第22名证人,女,37岁,中国国籍,是哥打基纳巴鲁一家旅游公司的董事。在副检察官办公室纳迪亚的问题下,她作证说,有关的中国游客是在网上登记的,由他们兄弟在中国的旅游公司安排,然后交给他们的公司安排他们去沙巴的旅行。

她告诉法院,今年1月28日海难当天,她已安排23名中国游客在谭荣亚卢氏码头登上被告船主的船。那天,船主也在码头,她看到一名飞行员和两名船员在船上。

她说,在她安排23名游客上船后,她看到他们穿上了救生衣。船起航了几米左右,岸上又来了五个人。当时,她已经看着游客们登上了船,准备离开,但她看到船主在招手让船掉头。

副检察长:在船开始航行之前,你有没有看到船上有人给乘客任何指示或警告?目击者回答:我在岸上没看到。

副检察长又问:谁有权决定船上能载多少人?目击者说没有,她说船主已经告诉她这艘船可以载27个人。

然而,在回答另一个问题时,证人说他从未见过船的执照。目击者说:如果我知道船是无证的,我不会安排23名中国游客上船。

本案中,三名被告沙莉萨(26岁,舵手)、船主(44岁)和航运公司董事(64岁)被控于今年1月28日在船上,因疏忽对乘客生命构成威胁,并分别造成四名男女游客死亡,违反了《刑法》第337条和第304a条。

标题:[旅游资讯]马来船难证人:如知无照经营 不会让中国游客上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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