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5月17日电据中国驻突尼斯大使馆网站消息,自2006年2月以来,突尼斯总统府先后两次发布公告,决定将国家紧急状态延长至2006年10月11日。
中国驻突尼斯大使馆提醒计划前往突尼斯的中国公民和团体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局势,谨慎前往突尼斯南部边境和沙漠地区。提醒在突尼斯的中国公民和中资机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避免夜间单独外出,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馆。
突尼斯紧急电话:
匪警:197;医疗急救:190;火警:198
突尼斯大使馆电话:+216-71780064,+216-98463848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和服务紧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标题:[游讯]突尼斯紧急状态再延长 中使馆吁谨慎前往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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