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巴西圣保罗总领事馆网站近日报道,中国公民向领事馆反映,巴基斯坦警方要求其在申请巴西签证延期或居留许可时提交带有父母姓名的公证文件。根据事实发生地公证的规定,驻外使领馆不能办理在中国出生的人的出生公证,因此申请人应向国内公证处申请,并办理双重认证手续,以便在巴西使用。

如果回国不方便,可以到领事馆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国内亲友到原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


截图来自中国驻圣保罗总领事馆网站。

在原账户所在地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出生公证的中葡文版本在公证处完成。

二、向外交部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领事认证。

三、送巴西驻华使领馆认证后才能在巴西使用。

领事馆在此提醒在巴基斯坦工作、学习或居留的中国公民在出境前完成上述手续,并根据实际需要办理适当的复印件,以备多次使用,不影响在巴基斯坦的正常工作生活。

标题:[游讯]提醒赴巴西中国公民注意:出生公证需在中国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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