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在中国民航总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副司长祝焘透露,日前,交通部通过了《大型航空公共航空空运输承运人营运资格考试规则》(ccar—121,以下简称《规则》)。第五次修订将在
此次修订放宽了对车载便携式电子设备(ped)管理的规定,允许航空公司/公司评估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政策。
对此,祝焘表示,空航空公司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在飞机上使用什么便携式电子设备,这原本是政府禁止的,但现在政府已经将这一权力委托给空航空公司进行评估。其次,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制定了相应的审核和评估办法,以接受空航空公司的申请。“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你会看到中国航空空公司允许在飞机上使用相应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根据4月份第四次修订的《大型飞机公共导航空运输承运人操作资格考试规则》,从飞机为开始飞行关闭舱门的时刻到飞行结束舱门打开的时刻,飞机上的机组人员不得打开和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持证人不得允许其打开和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
标题:[游讯]我国飞机上使用电子设备禁令解除:将由航空公司评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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