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行是一种乐趣。不幸的是,43岁的欧去年在一次海外旅行中突发疾病去世。之后,欧先生的妻子陈女士和其他四名家庭成员起诉该旅行社,要求赔偿20多万元,理由是该旅行社的行程过于紧张,缺乏紧急援助。昨日(26日)记者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家属未能证明行程安排导致欧先生死亡,旅行社及时采取了合理的救助措施,因此家属的诉求被驳回。
因病去世的游客家属表示,旅行强度太大
去年4月11日,家住顺德的欧先生携妻子陈女士等亲朋好友,参加了广州一家旅行社安排的4月11日至20日的境外游。4月15日凌晨,欧先生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后死亡。
陈女士等家属投诉旅行社安排的行程非常紧张,旅行社全程辛苦,颠倒工作日程,导致欧先生诱发心肌缺血、肺水肿,导致死亡。旅行社没有提前告知和引导,存在一定的过错。以4月14日的行程为例,欧先生早上5点左右起床,6点集中去码头,坐船5个小时,午饭后4点去观光,下午6点步行到日落处,晚上8点15集中回酒店,晚上9点半回酒店。
家属还称,2006年4月15日0时55分,陈女士向领队求助,领队通知当地导游求助。救护车1: 50到达现场,延误了近一个小时。而且在救护车到达之前,旅行社并没有为死者提供任何紧急救助,延误了抢救,导致最终抢救死者无效。
旅行社说,与旅行无关的游客死于自己的疾病
对此,旅行社表示,4月11日至4月14日,此行为一般城市游,并无紧张气氛。旅行团由35人组成,其中包括欧先生(去世时43岁),他们大多比欧先生年长。60岁以上游客3人,其中72岁以上游客3人。除死者及其家属外,所有游客都能够顺利完成行程,没有任何不适,也没有向旅行社抱怨行程不合理。家属鼓吹的出行强度过大,没有事实依据。欧先生因病去世,与此行无关。
至于家属指出的缺乏紧急救助,旅行社表示,4月15日凌晨0点15分,陈女士敲开组长房间的门求救。组长到房间后,看到家人正在帮欧老师做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马上通知导游,然后报警,叫救护车。然后队长继续和家人一起抢救欧先生,直到救护车赶到。所以旅行社及时履行了协助义务,不存在过错。
法院:未能证明这次旅行太密集而不会死亡
经过一审,南海法院驳回了所有家庭成员的诉讼请求。该家庭不服,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次旅游是到当地的常规路线,属于一般旅游,强度并没有明显超出一般人的承受能力,也没有证据表明该旅游团其他大部分游客对此次旅游行程紧张有所抱怨。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指出,该家庭未能证明行程安排紧张,导致欧先生死亡。与此同时,欧先生报名参加了这次巡演。基于他对自己健康状况的了解,他应该考虑自己是否能适应这次巡演。此外,欧先生没有向旅行社透露他可能身体状况不佳。从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出,欧先生患病时,旅行社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救助措施,履行了救助义务。据此,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家属上诉,维持原判。
标题:[游讯]出境游客途中病亡 法院驳回家属诉讼判旅行社无责
地址://www.manthraah.com/lyxw/14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