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报告马来西亚新增两例寨卡病毒病,将马来西亚列为寨卡病毒病疫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发布以下旅行警示公告:
1.最近去马来西亚旅游的人要采取严格的预防措施,避免被蚊子叮咬,比如穿浅色长袖衣服和裤子,喷洒驱蚊剂,使用蚊帐等。你应该在马来西亚逗留期间监测你的健康状况。如果被蚊虫叮咬,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2.近期从马来西亚回国的人员,特别是已知有当地疫区或被蚊虫叮咬的人员,入境时如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主动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口头报告;如果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就医,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和蚊虫叮咬史,并在21天内继续喷洒驱蚊剂,以免传染给家人或他人。
3.孕妇或孕妇及其性伴侣应尽量避免前往马来西亚等已知当地疫情的地区;如果确实需要去,可以在打算离开前咨询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所属的国际旅行保健中心,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有近期在马来西亚生活、旅游史者,如被蚊虫叮咬,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回国后,建议计划6个月后怀孕。怀孕的话要告知医生旅行史和蚊虫叮咬史,密切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四、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联合防控,与当地劳务派遣机构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外出务工人员赴马来西亚和回国的信息,做好寨卡病毒病疫情监测工作。
5.所有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为来自马来西亚的人员提供免费的寨卡病毒筛查和检测,上述人员可以联系所有国际旅行保健中心进行免费检测。
标题:[游讯]质检总局发布关于马来西亚寨卡病毒病疫情旅行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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