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发展部于2000年12月14日签署《关于便利中国公民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团队旅游的备忘录》,中国赴哈萨克斯坦旅游团队旅游业务于2000年7月15日正式启动。

根据通知,国家旅游局授权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中国旅行社”)有权经营中国公民赴哈萨克斯坦旅游业务,并申请赴哈萨克斯坦团体旅游签证。

应中方要求,哈萨克斯坦推荐了56家有资质、有信誉的旅行社作为中国旅游团的接待旅行社。中国旅行社与哈萨克斯坦推荐的接待旅行社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签订团体联系合同后,按照《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中国公民赴哈旅游,引导中国公民赴哈旅游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旅游团应分组进出哈萨克斯坦,并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分组旅行。除了中国代表团提供的领队,哈萨克斯坦接待旅行社还将为中国旅游团队在哈萨克斯坦旅游期间提供全程导游。

标题:[游讯]我公民赴哈萨克斯坦团队游将于七月中旬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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