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曼谷邮报》28日报道,泰国旅游体育部将对2008年7月发布的《旅游与导游注册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克服“零团费”和“低成本旅游团”带来的问题。
报告称,泰国旅游部门修订了法规,以促进旅游业进一步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其中最大的调整是要求泰国各地的旅行社根据旅游地区和当地消费水平制定相应的最低团费标准。
新修订的《旅游和导游登记法》一经司法机关批准,非法收取低于最低团费的旅行社将受到严厉处罚。
泰国旅游业的一些人抱怨说,这一举措在世界上也很罕见。他们认为不同的旅游市场有不同的需求,所以很难设定最低团费。而且“零团费”和“低价团”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设定最低价格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保险处工作人员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中方一直在推动和配合泰国旅游部门解决“零团费”和“低成本旅游团”问题。27日,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专门针对“低价团”发布提醒信息,提醒有意赴泰国旅游的中国游客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守法经营的团社;团体旅游参考合理价格,不要只考虑价格而忽略风险,对低报价特别是报价明显低于旅游成本的要格外小心和警惕。
标题:[游讯]泰国拟出新规应对旅游“零团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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