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在台湾录制节目时的照片
腾讯娱乐讯(文字/李小麦)继“我上学”节目组发布声明后,在“移民局”明确回应“非法用工”不成立后,情况再次发生变化。
据台湾媒体报道,移民部公共关系与新闻处处长徐建林表示,节目声明中提到的“非法工作不成立”是指“非法工作”一词中的错误:“在两岸关系条例中,我们不会使用‘非法工作’一词,大陆也不会使用‘工作’一词。”推测节目之所以这样申报,是为了保护艺人。“但他们来台湾确实与目的不符,即违反规定。”
不过,徐建林表示,还需要一至两周的行政程序才能确定鹿晗将受到何种处罚。最严重的后果是,五年内不能持旅游签证进入台湾,但两年后可以申请“短期专业交流”。
旅游签证不能工作?最多5年不能进入台湾
据台湾媒体报道,鹿晗5月2日出现在台北阳明山华钢艺术学校,录制真人秀《我要去上学》。小组早上8点到学校门口,晚上7点50才回到酒店。更多的粉丝在学校和酒店门口等了一整天,希望在偶像完成工作后看看他们。
但台湾“移民局”接到举报,称鹿晗只持有“自由行证”而未持有“专业工作证”,违反了台湾《就业服务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非法打工”。事后,“移民部”告知媒体,将联系制作方,确认鹿晗在台湾活动的性质。违法事实属实的,撤销其入境许可,强制其出境或者限制其10日内出境,最高刑期为5年。
5月3日,形势一波三折。一大早,台湾媒体就表示节目录制不受影响,下午鹿晗还会在阳明山上的中国文化大学游泳池里拍摄。没想到,没过多久节目组“我要去学校”就在微博上宣布,因为相关手续决定暂停拍摄,并表示正在与台湾“移民局”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全组没有工作证。法律条款有争议
事件发生后,腾讯娱乐记者立即联系了相关人士。据对方说,不是鹿晗证书有问题。事实上,在台湾工作的整个团队都没有申请过“专业工作证”。目前,项目组正在与台湾“移民局”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据消息人士称,是否“违法”仍有疑问,因为鹿晗在台湾录制节目的报酬是由节目组支付的,与台湾任何公司或组织都没有金钱交易,所以不存在“非法雇佣”这一说。但腾讯娱乐记者查阅了台湾《就业服务法》和《Mainland China人来台交流业务活动须知》等相关规定,并未明确规定此类“业务活动”的流程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争议。
3日下午4点,节目组发表声明称,“移民部”确认“非法雇佣”无效,但为了保护艺人和录音安全,决定暂停拍摄。没想到“移民局”又站出来“反对放水”,我还不知道鹿晗会面临什么样的局面。
后果有多严重?吴启贤曾经中枪
鹿晗并不是第一个因为没有办理工作签证而惹上麻烦的艺人。在此之前,有几起明星持自由行证赴台却被判非法打工的案件。1999年,李心洁被限制进入台湾,一年后才可以进入台湾录音。
最差的是吴启贤。当时他是国语流行音乐巨星,但在台湾一家酒吧演出时,唱到一半就被警察抓了。他被控两项罪名:“在非法场所表演”和“没有该场所的演出许可证”。他被禁止进入台湾五年,失去了一个大的音乐市场,事业受挫。
教训如下。来台湾的明星,吃个宵夜。
标题:[游讯]又反转!鹿晗签证违规属实 恐2年内无法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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