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mainland China的男明星鹿晗最近去台湾拍摄综艺节目《我要去上学》(如图)。原本6天5夜的拍摄之旅会因为“非法用工”而中断。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2日报道,“移民部”证实收到指控。检方称鹿晗赴台持自由行签注,只能旅行不能工作。但他拍摄节目,违反《就业服务法》,非法打工;这几天鹿晗的工作情况传遍了台湾的娱乐页面,粉丝们在他住的酒店等了一天,希望鹿晗下班后能过来看看。检察官要求移民局依法处理。“移民部”表示会派人采访,先确认鹿晗在台湾活动的性质。

[游讯]鹿晗台湾拍节目遭调查:持观光签证拍节目属打工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2日报道,鹿晗当天出现在阳明山华钢艺术学校。一位台湾记者问剧组拍摄现场的工作人员。对方先说:“这件事我管不了,可以找你。”然后艺人鹿晗和艾拉下课离开学校,现场一片混乱。工作人员随后失踪,没有对“鹿晗非法来台工作”做出相关回应。

台湾规定,非台湾公民未经事先许可,不得在台湾表演或拍摄节目。联合新闻网2日称,“移民局”一旦发现鹿晗有带观光签注的工作,将吊销其入境许可,并强制其在10日内离境。他将来会被拘留,五年内不会进入台湾。自由电子新闻2日称,鹿晗不是第一例。吴启贤1996年去台南唱歌,无工作证被警方逮捕,被禁止入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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