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机关23日通过了民航条例部分条款修正案。今后,乘客经机长同意,可以在航班上使用手机等3C通信产品。
3c通信产品是指计算机、通信设备和消费电子产品,通常包括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电视、随身听、电子词典、音视频播放器、数字音频播放器等。
台湾的民航法规原本规定,从飞机舱门关闭到重启,飞机上不得使用任何干扰飞行或通讯的设备。修订后的规定规定,在空飞行期间,不得使用干扰飞行或通信的设备,但经台湾民航局公告并经机长批准的除外。
新规定还增加了对在船上厕所吸烟的处罚,罚款从目前的1万元增加到5万元(NTD,下同)到3万元到15万元。如果在飞机上厕所外区域吸烟或擅自遮挡烟雾探测器,可处以1万至5万元罚款。此外,受机场周围噪音影响的居民可以获得噪音补偿,补偿将以现金形式支付。
标题:[游讯]台湾出台新规:经机长同意可在航班上使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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