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昭陵明昭陵位于大峪山东麓,是明朝第12位皇帝穆宗朱载垕及其第3位皇后的共同葬陵寝。 现在,十三陵中第一个大规模复原修理的陵园也是陵区正式开放的景点之一。
从隆庆6年( 1572年) 6月15日起,明神宗诏书在大峪山修建陵墓,开始了声势浩大的地面建设工程。 工部衡平朱衡被任命为总督山陵事务,工部左侍郎赵锦负责督催木石,工部右侍郎熊汝达和内宫监宦官周宣等在工处进行督导工程。 另外,锦衣卫左都督朱希孝、钱书杨俊卿等在现场往来。
工程进展非常快,仅一年昭陵的工程就全部结束了。 因此,神宗赐予工部尚书朱衡等一些银币,此外恩准侍朗熊汝达的一子进入国子鉴读书。
但是,因为好事很多,工程不细,所以仅仅一年后,陵园的建筑物发生了地基下沉的问题。 万历2年( 1574年) 7月,昭陵神宫监官陶金等人演奏。 “六月以来,雨二日,本陵棱恩门内外砖石塌陷。 ”。 工部主任王淑陵奉旨,回来和陶金一致。 并且说棱恩殿、明楼、宝城等重要地方没有损伤。 因此,工部又向神宗反映,陵墓的重要地点,鼎的建设不到一年就发生了事故,国内外高管都要治疗。 辅臣张居正也从湖北显陵殿阁漏出,引用处罚经管官的事例,要求对此进行调查。 因此,神宗批评王淑陵的回奏,说是陵寝重要地,怎么能说沈滞所不重要? 然后,决定向欺负不正当行为、不熟练的提督工程宦官周宣、左监丞郭全革恩一等、管工干事易可义、员外郎石汉降薪一级、官匠王宣等下法司提问。
事件还没有解决,工科对事件中的吴文佳又对神宗说:“棱恩门、殿等地方沉没非常多,宝城的砖石倒塌损伤,可以更加担心。” 宗马上命令工部侍郎陈一松,让事件中的胡汝钦去陵园调查。 根据背景报告,陵园的下沉很严重,棱恩殿丹陛下、方墙等有不同程度的下沉、闪烁,与陶金、王淑陵的演奏相差甚远。 宗览奏非常生气,马上命令都检察院让与工部一起出事的人参处。 这次处罚比上次更严厉,周宣、郭全分别下降了3级,改革了管理职位。 熊汝达已经服役,与冠冕闲居,带着恩荫罢工革。 易义,石汉各降三级,调整外任。 等待司法部门重新考虑的朱衡在衡平工作。 杨俊卿等监管者各下降4人1级,郭元相剥夺工资半年。 马录等人法司提问。
陶金、王淑陵的报告时间与陈、胡两人看到的时间1月不同,因此其间持续大雨,停滞不前,不再因虚报而受到处罚。
由于昭陵棱恩门、棱恩殿、篱笆墙等严重下沉,万历3年( 1575年)正月,神宗不得不委托工部左侍郎陈一松等提督重新修理昭陵。 七月,陵工竣工了。
昭陵因多次兴办工作,消耗了大量人力和物资。 第一次兴工(指地面建筑)是调查万历元年10月工部在营建所使用的钱的粮食数,计用库银390932两,其中神木等三个工厂的木植用银、大通桥工厂的白城砖用银、大石窝等工厂的旧石材折银和户、兵二部是班军工的 万历元年12月,巡视工厂库工科,在事件中梁式等调查盘中用于建设昭陵的钱粮数量,除了工部上述实用银外,还有房子、兵二部银110119两,共计银50105o两有奇。 其中; 营缮司用银204422两、虞衡司13145两、都水司118854两、屯田司164628两。
第二次修补用银数在文献中没有确定。 但是根据《明熹宗实录》,前后两次建设了共有银150多万两。 这还不是嘉靖时盖玄宫的费用。 计算嘉靖年营陵的费用,其总使用度至少在200万两以上,几乎相当于隆庆时一年的财政总收入(隆庆年收入约230万两)。 由于建设昭陵需要巨大的金钱和粮食支出,工部仓库的银行极度不足。 万历二年八月修缮涿州桥,工部不能取出银两,兵部不能派遣军师,助理官张居正要求万历皇帝为母亲捐款,雇用雇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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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季,旺季
淡季从每年的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
旺季期间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国内交通
市内经过昭陵的巴士路线: 136、205、210、213、217、220、227、231、242、245、265、290、800等多辆巴士。
标题:【游讯】明十三陵 昭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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